一、申请求决类投诉请求
(一)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海域使用许可 | 海域管理 |
2 |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许可(含调查、勘测许可) | 海域管理 |
3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含环保设施验收、拆除或者闲置)及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许可 | 海洋工程管理 |
4 | 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审批 | 海洋生态管理 |
5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含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 | 渔业管理 |
6 | 渔业捕捞许可(含渔业捕捞船舶制造、更新改造与进口、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 | 渔业管理 |
7 | 渔业船舶检验许可(设计图纸审定、渔业船舶及重要船用产品检验) | 渔船检验管理 |
8 | 渔业船员证书核发 | 渔业船员管理 |
9 | 水生野生生物利用特许 | 渔业管理 |
10 | 水产养殖证核发 | 渔业管理 |
11 | 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渔业管理 |
12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渔船管理 |
13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及变更审批 | 无线电管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5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第38号)、《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6号)、《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3号)、《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8号)、《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等
(二)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征收行为:
序号 | 行政征收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收回海域确权 | 海域管理 |
2 | 海域使用金征收 | 海域管理 |
3 | 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 | 海洋生态管理 |
4 |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免缴审批 | 海岛管理 |
5 |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 海域管理 |
6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 渔业管理 |
7 |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征收 | 渔业管理 |
8 | 渔业无线电管理收费(无线电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 | 无线电管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2号)、《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44号)、《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09〕8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23号)等。
(三)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
序号 | 行政确认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填海造地海域使用竣工验收 | 海域管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
(四)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法规处罚办法》等。
(五)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
序号 | 行政奖励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保护和利用海域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 海域管理 |
2 | 海岛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奖励 | 海岛管理 |
3 | 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奖励 | 渔业管理 |
4 |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奖励 | 渔业管理 |
5 | 渔业无线电管理有重大贡献的奖励 | 无线电管理 |
6 | 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 | 渔业安全管理 |
7 | 海上抢险救助奖励 | 渔业安全管理 |
8 | 保护、改善海洋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奖励 | 海洋生态管理 |
9 | 渔业水产技术推广做出贡献的奖励 | 渔业管理 |
2.法定途径:信访。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农业部《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第21号)等
(六)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序号 | 其他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 | 渔业管理 |
2 | 海域管理 | |
3 | 海域管理 | |
4 | 海洋生态管理 | |
5 | 渔船安全管理 | |
6 | 渔船安全管理 | |
7 | 渔船安全管理 | |
8 | 渔船安全管理 | |
9 | 海域管理 | |
10 | 海域管理 | |
11 | 海域管理 | |
12 | 海域管理 | |
13 | 海域管理 | |
14 | 海洋管理 | |
15 | 海岛管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第21号)等。